亚洲清洁空气中心 | 加入收藏
 
当前位置: 主页 > 你问我答

火电厂造成的空气污染指标

1个回答 默认排序
  • 管理员

    火电厂是SO2、NOx和烟尘等大气污染物、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和汞等重金属排放的主要来源。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,全国的电力需求和供应也持续增加,电力装机规模从2010年的9.7亿千瓦增加到2015年的15.3亿千瓦,火电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将越来越严重。中国环境统计年鉴的数据表明,2012年电力、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的SO2、NOx和烟尘的排放量分别占工业废气排放量的45%、64%和23%。为推动中国的大气污染防治进程,环保部对火电厂的污染防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     
    由于我国能源资源以煤炭为主,我国的火电行业结构长期维持着以燃煤机组为主的基本格局。因此近年来环保部出台实施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、规划和技术政策,对燃煤电厂提出了以下要求:
     
    (1)逐步加严排放标准
    中国的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不断加严,从GB13223-1996到GB13223-2003到GB13223-2011,除了加严对SO2、NOx和烟尘三项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外,新增了汞及化合物的标准。目前,中国火电厂的SO2和NOx污染物排放限值已经高于欧美等发达国家,北京更是严于国家标准。
     
    2011年修订颁布的《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还设定了火电厂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,要求涉及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“三区十群”的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执行特别排放限值。2015年,国家对燃煤电厂开始全面实施超低排放改造,要求30万千瓦及以上公用燃煤发电机组、10万千瓦及以上自备燃煤发电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,超低排放的标准更是严于特别排放限制。

    (2)进行脱硫、脱硝、除尘治理
    为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治理,京津冀、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在2014年提出限期完成电力行业的脱硫、脱硝、除尘设施建设。
    截止到2015年,全国煤电装机规模为9.0亿千瓦,已安装脱硫设施的煤电机组为8.9亿千瓦,安装率达99%以上;已安装脱硝设施的煤电机组为8.3亿千瓦,安装率达92%。
     
    (3)超低排放改造
    2015年,全国煤电机组完成超低排放1.40亿千瓦。在此基础上,国家提出十三五期间全国力争完成煤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4.2亿千瓦的目标,并对东部、中部和西部提出了超低排放改造时间要求,如图所示。  在十三五开局之年(2016年),全国已顺利完成2.54亿千瓦的煤电超低排放改造目标。

    (4)调整电力结构
    2010年到2015年,中国的电力装机规模从9.7亿千瓦增加到15.3亿千瓦,其中煤电装机规模从6.6亿千瓦增加到9亿千瓦,比重从68.04%下降到58.82%。中国水电、风电、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和核电在建规模均居世界第一,电力结构调整步伐加快。
     
    (5)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
    2016年,国务院印发了《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》,并率先对火电行业核发排污许可证,要求2017年6月30日前,完成对火电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与核发工作。截止到2017年7月1号,全国已向1558家火电厂核发了排污许可证。



©2024 亚洲清洁空气中心 京ICP备18042162号-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