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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海口市环境状况公报
2016-03-01 收藏
 综述

  2013年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,坚持把建设生态文明、保护生态环境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位置,做到在保护中发展,在发展中保护,努力走出一条新兴工业增产不增污,繁荣经济贸易增效不增污,发展旅游增景不增污的绿色产业发展道路,为建设“四宜三养”最精最美省会城市和海南“首善之城”提供坚实的环境支撑。

  环境质量状况

  2013年,全市环境质量总体良好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.2%;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%,环境功能区水质基本达标;声环境质量无明显变化;辐射环境质量符合标准,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。

  一、环境空气质量

  2013年是海口市全面实施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第一年。按照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(GB3095-2012)的要求,我市对环境空气中的二氧化硫(SO2)、二氧化氮(NO2)、可吸入颗粒物(PM10)、细颗粒物(PM2.5)、臭氧(O3)和一氧化碳(CO)进行监测。2013年,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共有5个,分别为秀英海南医院、龙华路环保局宿舍、海南大学、海南师范大学和东寨港(清洁对照点),且均为国控监测点位。

  2013年,海口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,在环保部公布的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、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中排名第一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(AQI)一级天数235天,二级天数105天,AQI≤100的天数占总天数的比例为93.2%。


  (一)二氧化硫

  2013年,海口市二氧化硫年日均值为0.007毫克/立方米,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,较2012年上升0.001毫克/立方米。各监测点位二氧化硫年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.005-0.008毫克/立方米。

  (二)二氧化氮

  2013年,海口市二氧化氮年日均值为0.016毫克/立方米,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,较2012年下降0.003毫克/立方米。各监测点位二氧化氮年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.005-0.020毫克/立方米。

  (三)可吸入颗粒物

  2013年,海口市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为0.047毫克/立方米,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,较2012年上升0.012毫克/立方米。各监测点位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浓度范围为0.038-0.050毫克/立方米。

  (四)细颗粒物

  2013年,海口市细颗粒物年日均值为0.027毫克/立方米,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0.035毫克/立方米。 

  (五)一氧化碳

  2013年,海口市一氧化碳日均值范围在0.057-0.071毫克/立方米之间,全部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。

  (六)臭氧

  2013年,海口市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一级标准达标率为74.2%。

  (七)降尘

  2013年,海口市降尘年均值为4.0吨/(平方公里·月),全年降尘监测结果均达到相应的参照标准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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